会上,汪明义副院长首先就我院调整补充后新的院科研委员会人员组成作了说明,并宣布了新的科研委员会人员名单。其后,对进一步完善我院的科研成果奖励机制,根据新形势下的发展需要加大科研奖励力度,及时补充修订有关规定、办法的基本原则以及专职科研岗位的聘用条件和待遇等问题提出了意见。
与会人员对去年颁发的《四川音乐学院科研成果奖励条例(试行)》(川音院2007【81】号)中部分内容及相关条款展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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